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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经学讲义19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7-01-21 20:13:00 / 个人分类:释经学讲义


III. 解 经 的 基 本 认 识


一.辨认修辞,语意,体裁或风格


A.语意:文字的意义和应用


  圣经是用文字写成的,它也是神的话语。要明白经文的意思时,最基本的工具是要明白句子的意思。文字,是句子的最基本结构。我们必须研究文字的意思(word meaning),比较文字的使用(meaning in context,或上下文的意思),在文化中的应用(这我们要使用圣经字典,神学词典,或注释书)。
    至少有四个步骤帮助我们肯定文字的意义:


一.经文的肯定:在还没有批注一段经文(text)时,必须先确定该段经文的文字的正确性。当然,今天的译本的准确性已相当高,如果可以比较几个译本那更加能确定经文的文字。如果可以参照原文圣经那就更好。
二.字源:一个字有它的来源和本意。它也会因着时间意思可能稍有变动。释经者除了查考圣经字典及神学词典,也必须亲自的去察看一个字在不同的经文中的用法。
三.文法与句子的构造:每个字的应用都是按着一定性的文法,和它应该在句子中的排秩。对圣经文字的文法(不管是中文,英文,或原文)都应该要辨认清楚。
    主要的字词:
    名词(noun):是给予事物名目的字词,例如:人物(耶稣)、地方(耶路撒冷)、对象(风)、概念(重生,永生)。名词有单数(singular)及复数(plural)。词性方面有阳性(musculine),阴性(feminine)及中性(neuter)(在中文中极难分文字的性别)。
    代名词(pronoun):用以代替名词的字,指向已提及或明白的事物,包括人种代名词(personal pronoun)(我、你、它、我们、你们、他们),关系代名词(relative pronoun)(中文没有关系代名词之词语,英文有who,which,that,what),语意强代代名词(intensive pronoun)(他自己、他们自己),相互代名词(reciprocal pronoun)(彼此/one another)。
    形容词(adjective):是修饰名词或代名词,包括程度(extent)(一个大城市、五条面包),质量或特征(quality or characteristic)(一位奇妙的主,一个丰盛的救恩)。   
    介词(preposition):与名词并排,成为前置词。中文介词有:藉、与、在、使、从、向、的、之上、之中、之下。(中文比较少介词)
    动词(verb):断定名词或代名词的类别或行动。动词有时态(tense):过去式、现在式及将来式。语态(voice):主动及被动。语气(mood):陈述、疑问、祈愿。
    副词(adverbs):是动词语族中的一部分,修饰或限定动词,形容词。例如,温柔地(softly),真诚地(earnestly),快速地(fast),够了(enough),总不(never)等等。
    连接词(conjunction):连接字,短语或子句。例如,然而,却(but),正如(just as),因为(because),所以(therefore),并且(also)等等。
    感叹词(interjection):表达否定(不,也不),疑问(为何),肯定(当然,实在),感叹(好! 噢! 啊!)。
四.上下文:表达思想的连贯性也使到使用文字的连贯性,因此上下文成了了解一个字辞意思的重要。(详细讨论见,三. 「上下文」一课)。


B.修辞风格


  修辞风格(figures of speech)是圣经文学的特色,直接影响一位读者对该段经文的认识和解释。圣经中通用的修辞有:


一.直喻或明喻(simile):即明显的把两件事物摆在一起作比较。
  例如:心结实如石头(伯41:23)。太阳升起如新郎出洞房(诗19:5)。万民如山羊绵羊被分开来(太25:32)。
二.隐喻(metaphor):虽然没有明显的拿两件事物来比较,但比较之性质却隐藏住,比如:戴维说他是\"虫\" (诗22:6)。耶稣称希律安提帕为\"狐狸\" (路13:32)。耶稣自己隐喻自己为『门』『光』『葡萄树』『好牧人』等等。
三.寓言(allegory):把隐喻放大或故事化之,则成为寓言。
  例如:耶稣在约10章中把自己比着牧人,信徒则比为羊。在约17,主比喻自己为葡萄树,而信徒为枝子。通常寓言之一些细节都有些意思,而比喻只包涵一个主要的教训。
四.象征文字(symbol):这是文学上的一种模拟法(analogy)。
  例如:蛇 -- 代表魔鬼 (因为牠的灵巧,狡滑)。游行的狮子 -- 魔鬼 (因为象征随时要吞吃人)。天国 -- 如面酵。
五.比喻(parable):通常定义为“以世界的事情/故事来说明属灵的教训”。比喻通常只有一个目的或欲表达的意思。(详细讨论见「特别解释:比喻」一课)
六.拟人法(personification):以许多对象比拟一个生命的许多素质。
  例如:大水拍手,诸山欢呼(诗98:8)。诸天述说,穹苍传扬(诗19:1)。众城门啊,抬起头来(诗24:7)。死啊 ! 你的毒钓在那里 ?(林前15:55)。
  与拟人法有关的另一项格式,就把神也拟人化(anthropomophi56),如圣经中常提到神之眼目(代16:9),神的膀臂(赛59:1)等等。
七.夸张法(hypebole):故意把某种现象夸大加以形容描写,使之更生动活泼,但其目的并不是要欺哄人,而是要使人对有关现象更具深刻之印象。
  例如:诗人流泪成河(诗119:136)。先知愿其头为水,眼为泪之泉源(耶9:1)。
八.代表法(metonymy):以某样对象代表其物主,或以某地方代表其民众。
  例如:喝主的杯或鬼的杯(代表与主或鬼交通)(林前10:21)。戴维之钥匙(代表其权柄)(启3:7)。圣殿代表神本身(诗138:2)。或圣灵的殿代表基督徒的身体(林前6:19)。
九.反语法(irony):说话者口头的意思常和心里的意思相反,含有讥讽之意。
  例如:戴维抢来的妻子米甲对他说:「以色列王今日在臣仆的婢女眼前露体,如同一个轻贱人无耻露体一样,有好大的荣耀啊」(撒下6:20)。米该雅对王说:「可以上去,必然得胜...」(王上22:15)。


    圣经中还有许多修辞,我们也无从一一细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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